赡养父母,是每个儿女的责任与义务。然而,今年 42 岁的张某却一纸诉状,将 70 ,以生活困难为由,向他们索要每月生活费、医疗费。近日,记者获悉,。
案件回顾
张某从小患有小儿麻痹症,属于三级残疾人,平日独自一人生活。,随着年纪增大,已无力养活自己,因此,每月及时给他提供40斤大米、支付500元生活费,并承担今后所需的医疗费。
,张某虽然有残疾,但并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早在2011年前,他还曾经去做过泥水工、建筑工。此外,还有享有每月80元的低保金,其他兄弟姐妹也时不时对他进行接济。
对于儿子的起诉,张某的父母既生气又无奈。老人称,他们已是年过七十的老人,早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虽有退休金补贴家用,但平日生活多靠除张某外的其他儿女接济。他们认为,张某之所以贫困潦倒,都是因为他好吃懒做、不务正业。尤其是其近年来染上了赌博,并因此负债累累,因此不同意对儿子接济。
,张某是一名残疾人,民政部门为保障其生活,将其列为农村低保户,保证每月享受低保金。为了确保病有所医,为其办理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此外,张某并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生活出现困难的主要原因是不积极参加社会劳动获得报酬而导致的,系因其主观原因造成。
判决结果
,张某作为儿子,在其父母丧失劳动能力之时,不但不念反哺之义,不行跪乳之恩,反而要求父母承担扶养责任,其诉讼主张没有法律依据。据此,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张某不服,,,维持原判。
一边是患有残疾的儿子,
一边是已经没有劳动能力的父母,
你支持谁呢?
小编觉得,
对于张某,一定的救助是必要的,
但是父母的抚养义务从来不是无休止的,
张某还是趁着还有劳动能力,
改掉不良习惯,
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改善目前陷入困境的生活吧